四川省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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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助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成都师范学院2025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学院、助学点(以下简称“办学单位”)在群文件里下载“成都师范学院2025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报考名单”,并通知考生于2025年6月13日—2025年9月12日登录“成都师范学院财务处(243批次及以前注册的考生)”“智慧成师(244批次及以后注册的考生)”微信公众号缴纳论文答辩费,已缴纳论文答辩费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因教育部、省教育厅每年抽查各高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组织情况,请各办学单位严格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成师院政字〔2023〕241号)(该文件请在成都师范学院自考QQ工作群共享里下载)中的要求,务必认真履行细则中的各个环节,并将各环节的材料存档备查。
(一)请各办学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3日登录文鼎论文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 /admin以下简称“系统”),下载“2025年下半年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信息表”模板,根据模板内容填写指导教师的信息(内容不能为空)。信息上传成功后,于2025年6月8日前登录系统进行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分配,指导教师与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比例不超过1:20。
(二)请各办学单位通知报考毕业论文的考生,本次论文的所有环节均需在系统中按时完成。请考生于2025年6月11日起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iwdjy.com),于2025年9月14日前完成所有阶段任务。
(三)请各办学单位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网址:https://cdsfxy.wdxuetang.cn/teacher),审核考生各环节的相关材料。若任意一个环节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将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则无法参加论文答辩,请指导教师合理安排时间。
重点提醒考生及指导教师:开题报告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无法上传论文定稿,请考生及指导教师合理安排时间,9月14日后论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本次查重检测及论文答辩,需下一批次重新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进行毕业论文的报考。
(四)答辩支撑材料:开题报告(在论文管理平台系统中下载)、评分手册、指导教师评阅表、指导进程表、答辩决议等,由指导教师、答辩教师及各办学单位完成并签字盖章,由各办学单位保存纸质材料备查。
(五)论文查重检测
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上传至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及下载,第一次未通过查重的考生可以再申请复检一次,一次性通过的论文不再检测第二次,第二次检测未通过的考生则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六)请各办学单位务必在2025年10月10日—17日期间选择时间进行论文答辩;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8日登录系统上传论文答辩方案及填报答辩信息表;2025年10月18日—22日登录系统填报论文成绩;已毕业的考生请在2025年5月28日前告知自考办进行驳回处理,自愿放弃本次论文、未参加论文答辩及未缴纳论文答辩费的考生成绩填写“-1”。
(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报考且论文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论文成绩由我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报考、论文成绩不合格、未缴纳论文答辩费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将不予上报。
(八)若各办学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考生的论文答辩成绩,造成本次论文答辩成绩不能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责任自负。
(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成师院政字〔2023〕241号)文件要求撰写论文。
(二)考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合法地引用他人资料,坚决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写作要求。若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老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序号 | 时间节点 | 阶段任务 | 备注 |
1 | 2025年5月29日- 2025年6月3日 | 助学点上传指导教师信息表 | 指导教师信息表模板在论文管理平台中下载 |
2 | 2025年6月4日- 2025年6月8日 | 助学点分配指导教师 | 请助学点在6月8日前务必完成指导教师的分配 |
3 | 2025年6月9日- 2025年9月14日 | 1.考生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核开题报告2.考生上传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论文 | 开题报告状态为: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无法上传论文定稿,请考生及指导教师合理安排时间,9月14日后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论文不参加本次查重检测及论文答辩,需重新报考下一批次论文。 |
4 | 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28日 | 助学点上传查重检测申请表、一览表 | 查重检测申请表、一览表模板在论文管理平台中下载,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 |
5 | 2025年9月18日 | 返第一次查重结果 | 第一次查重通过的考生不再进行第二次查重。 |
6 | 2025年9月15日- 2025年9月18日 | 1.助学点在系统中上传论文答辩组织方案2.填写答辩信息表 | 系统中可下载论文答辩组织方案模板(特殊情况可申请线上答辩) |
7 | 2025年9月19日- 2025年9月28日 | 第一次查重未通过考生修改论文并上传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的论文 | 请考生及指导教师合理安排时间,9月28日后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论文答辩,需重新报考下一批次论文。 |
8 | 2025年9月30日 | 返第二次查重结果 | |
9 |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7日 | 组织论文答辩 | 务必在此期间内选择时间,学校会组织教师到现场进行检查。 |
10 | 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2日 | 上传论文成绩 | 放弃本次论文及未参加答辩考生成绩填写“-1” |
(一)为杜绝毕业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学校将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本批次毕业论文(设计)将实行100%的查重检测,即论文必须通过查重检测合格后才能定稿和取得成绩。重复率要求不超过30%(含30%)。
(二)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建议考生在定稿前自行选择“中国知网检测系统”或其他正规查重平台进行论文重复率自查,确保重复率符合要求。
(三)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前由我院将考生论文送检查重,若本批次送检2次均为不合格,则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需下一批次重新报考后撰写论文。(考生自查不限次数)
(一)参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和答辩的考生须严格按时间、按规定完成各阶段任务,否则只能跟随下次报考重新报名及撰写。
(二)请各办学单位务必将相关事宜和时间节点通知每位考生,并按照《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3修订)》(成师院政字〔2023〕24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三)若考生在报名及缴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助学点老师,由助学点汇总问题后提交到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