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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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助学点: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成师院政字〔2022〕39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我校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
请各二级学院、助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务必于2025年2月26日前统计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名单,收集相关材料,并将名单统一提交继续教育学院,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程造价、汉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汽车服务工程、英语、体育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授予成都师范学院的学位证书。
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专业授予四川师范大学的学位证书。(具体申报要求及材料以四川师范大学官网通知为准,按照四川师范大学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准备,统一邮寄到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由我院汇总后提交到四川师范大学)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非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60分为合格;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60分为合格。
非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四种英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者。
(4)自学考试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统考考试科目“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考试6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外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外语(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考试科目“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00840)”考试,其中任意一门60分及以上。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需通过查重检测及学位论文评审小组专家审核,且成绩合格。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自取得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有效考籍之日起,三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并达到基本条件(第(一)条1.2.项)要求可免考学位外语直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注册自学考试专升本考籍后,超过三年取得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的须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学位外语条件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四)对已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权做出撤销其学士学位授予的决定,由继续教育学院通知被撤销者本人和相关单位:
1.经查实,因弄虚作假而获得学士学位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严重后果者。
(一)纸质材料:
1.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助学点需签章,毕业生可登录学位管理平台下载)
2.《承诺书》按要求用A4纸打印,时间为填写当天的日期,签名应为申请人亲笔手书,加盖指印,打印无效。
3.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扫描件(2024年之前报考的学位外语提供合格名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扫描件。注: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即可。(助学点审核后盖章)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
5.3张1寸带背胶学历照片(务必学信网下载打印),制作完成后装入照片袋中(透明袋),照片袋写上姓名,未提交纸质照片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二)毕业生需上传的电子材料
1.请各位毕业生登录学位管理平台,上传以下所需电子材料。学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student,考生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成都师范学院学位申请信息表(黄色部分为参考模板)。
3.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扫描件(2024年之前报考的学位外语提供合格名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证扫描件。注:上传其中一项材料即可。
4.毕业证书内页。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论文定稿。
(三)办学单位需审核的材料及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
1.办学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s://cdsfxyzk.wdxuetang.cn/admin,上传《2025年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
2.审核毕业生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3.办学单位需上传的电子材料:
(1)答辩决议(助学点盖章)。答辩决议命名方式:张三答辩决议。
(2)开题报告(助学点盖章)。开题报告命名方式:张三开题报告。
(四)未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导致无法核对信息、申报学信网,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专业为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的毕业生,请在开题报告、论文定稿封面中专业一栏统一填写:艺术教育。
序号 | 时间 | 阶段任务 | 备注 |
1 | 2025年2月13日—2月26日 | 1.助学点在学位管理平台中下载填报2025年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名单统计表,并上传至学位管理平台中。 2.助学点邮寄纸质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 | |
2 | 2025年3月1日—3月7日 | 毕业生上传电子材料及论文定稿至学位管理平台 | |
3 | 2025年3月8日—3月12日 | 1.助学点上传答辩决议及开题报告 2.助学点对毕业生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初审 | |
4 | 2025年3月13日—3月19日 | 1.继续教育学院对毕业生论文进行查重 2.分配论文给二级学院 | |
5 | 2025年3月20日—3月24日 | 二级学院分配专家审核论文 | |
6 | 2025年3月25日—4月9日 | 二级学院专家对毕业生论文进行审核 | |
7 | 2025年4月10日—4月16日 | 审核不通过的论文,毕业生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上传至学位管理平台 | |
8 | 2025年4月17日—4月21日 | 继续教育学院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查重 | |
9 | 2025年4月22日—4月30日 | 二级学院专家对毕业生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核 | |
10 | 2025年5月8日 |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材料、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工作 |
纸质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B室),收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6054321。为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请在2月24日—2月25日用顺丰快递寄出,其他快递无法接收,不能使用顺丰同城配送。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由各办学单位统一邮寄。
自考办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自考办咨询电话:028-66054321
附件下载:
附件13: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答辩委员会会议决议.docx
附件12: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表.docx
附件11: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表.docx
附件10: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封面.docx
附件9:英语专业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模板.pdf
附件8:非英语专业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模板.pdf
附件7: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docx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4日